近期,随着《阿凡达3》、《疯狂动物城2》等电影的热映,不少影迷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影院的照片和视频,再次引发了关于银幕照片的争论。这是无害的搜查还是接近“红线”的违规行为?中宣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郑宁表示,屏幕上使用照片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依规审查。 “第一,合理使用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行,例如个人学习、研究观看、新闻报道等。第二,合理使用不得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抵触。第三,不得损害权利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它提醒我们,如果被遮盖和播出的是决定剧情走向的中心场景、重大变化或者壮观的视觉效果等等,足以严重影响观众进入电影院观影的体验,这显然超出了理性的限度,因此涉嫌违法。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研究组副秘书长赵景武认为,普通浏览者出于记录目的而进行的截图,应与有组织、有组织地盗取照片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区别开来。前者是观众自愿的交换,后者是恶意的非法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了相关情况,不能“区块与区块相结合,既能有效引导观众文明观影,同时也能保住观众观看和分享电影的热情,从而有力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于超副处长首都影院执行总经理告诉记者,影院已实行定期检查,不断优化常态化管理方式,同时充分理解并迅速劝阻和制止观众的非恶意注册行为。郑宁指出了执法成本高、观众版权意识低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建议引入新技术,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法制教育。例如,他们将利用数字水印等技术追踪被盗录音的来源,并在影院内安装登记指南和法律意识点,以促进建立“尊重创造力和文明观影”的共识。 “作为创作者,我们要亲自要求大家把对作品的喜爱转化为版权保护的意识。”青年导演、编剧李泰炎希望at创作者将加强与观众的互动,有效分享精心制作的高清素材,为作品推广注入更多活力。但当精心制作的内容因截图而变得扭曲或情节曲折时,也会令人失望。ela。赵景武认为,要加强协同治理。网络平台作为截图内容传播的主要渠道,必须充分履行内容预审义务,配合部门、创作者、影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打击相关网络黑灰产品。 (经济日报记者 秦浩军)
(编辑: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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