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研究制定和完善药品附条件审批制度会议,审议通过了《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批工作程序(修订稿)》(以下简称《工作程序》)。会议指出,药品附条件批准销售是药品注册管理的一项新制度。该系统自推出以来,为加速临床无法有效治疗的严重疾病的药物上市发挥了关键作用,为解决肿瘤等领域的临床急需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创新和医药研发的快速发展,现在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立足实践,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行业需求,完善制度。 《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附条件上市药品的审批标准、限期未完成上市后检验的处理、附条件批准药品的再注册管理要求、仿制药要求、所有权变更要求等。《工作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附条件批准药品管理,促进临床紧迫性更强的新药上市,鼓励获批企业落实附条件要求极为重要。保障患者用药权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药品监管部门迈出的重要一步。会议同意近期公布实施《工作程序》。国家报国家药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开展药品审评和附条件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沟通和指导,同时积极开展公关和落实工作,回应行业关切,确保相关制度安排落到实处、有效发挥。
(编辑:郭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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