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省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北省金融监管办)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保险经营活动中参保人“特药卡”及其他形式非合同约定待遇的规定》,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在商业经营中向消费者发放“特药卡”、“CAR-T卡”等福利卡的违法行为。展览。事实上,多地监管机构早已对此类风险发出警告。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提供增值服务是监管鼓励的方向,但“保险+”并非无国界组合,需要严格遵守最终合规性。严禁违规转让权益卡。湖北省金融监管局公告近期监管工作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活动中向消费者发放“特药卡”等权益卡和福利卡,涉嫌向投保人和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福利。为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合规风险,该部门明确,严禁违规向保险消费者发放“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 “专科药品”一般是指用于治疗普通医保不承保或报销比例很低的常见疾病、损伤或严重疾病的昂贵、专门的药品。 CAR-T是一种新型的癌症免疫细胞疗法,但也非常昂贵。据报道,特药卡和CAR-T卡等奖励卡是由第三方提供的。这些ins机构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相关产品模仿保险产品的术语和责任,很容易引发消费者、第三方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百世律师联合创始人李世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保险公司从医疗服务公司等第三方购买“特药卡”,成本通常较低。但他们以“几十万元的保证金额”为伎俩,用礼品卡作为支付手段来吸引和留住顾客,因此不予遵守。已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虽然这个第三方不是授权的金融机构,但冠名卡的设计与保险产品非常相似,承诺如果消费者患有某种疾病,需要购买药品或治疗,就可以赎回权益,本质上接近于保险功能。氧另一方面,消费者往往将赠送的产权卡视为保险产品保障的延伸,错误地认为保险公司会不惜一切代价兑现产权卡。然而,这些权利和利益并未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完全由第三方提供。第三方违反合同很容易引发多方纠纷。为此,湖北省金融监管办公室明确了四项“严禁”。严禁在商业保险活动中向消费者转让产权卡。严禁为邀请、促销、回访等目的而购买、预留、散发权益卡。严禁在广告或描述保险产品时将标题卡与保险公司联系起来。严禁将保险产品保修责任与特殊药品补贴、费用报销等特点相混淆凭产权证声称,虚假夸大保险责任,或者误导保险消费者。明确服务边界,严禁保险公司发放产权卡。这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会禁止保险公司提供服务,但界限必须明确。湖北省金融监管局表示,将“鼓励探索差异化经营,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审慎管理服务”。 “鼓励保险公司:在合规的基础上细分客户需求,想办法提供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差异化服务。要认真区分合法的增值服务和保险合同外的违法违规利益,严格遵守合规性,严禁向违规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湖北保监会省金融监管局表示: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如何才能安全划清界限,为消费者提供合法、真正实用的增值服务?相关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的规定,且必须是与保险合同本身直接相关的服务,不得提供无关的服务。对此负责的是人身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知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实践中,增值法律服务是有区别的。 “保险合同外的违法所得主要取决于三个层面。首先,保险公司提供的绿色医疗通行证、健康管理等增值法律服务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明确约定,这种“跨站”合作形式证实了保险公司提供的绿色医疗通行证、健康管理等增值法律服务。保险公司负最终责任。例如,根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健康保险”,可以单独承包健康管理服务,而被监管暂停的权益卡往往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人从第三方机构购买。总之,判断的核心标准是保险公司是否负有持续履约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也应做好判断,避免被“赠送高保障卡”等营销说辞所欺骗。
(编辑: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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